关于禁止商户室外乱堆乱放及占道经营的通告

公司动态 2017-01-16

各商户:

为进一步提升市场整体形象,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根据《浙江省商品专业市场管理条例》和《金通汽配城管理公约》等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月17日起,市场禁止商户室外乱堆乱放货物,禁止违规占道经营,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商户必须将货物陈列在室内,不得占道经营、堆货。对于已经堆放在室外的货物,2017年1月26日前,相关商户必须将已堆放在室外的货物清理干净。

二、自2017年1月27日起,对于在市场公共场所及通道上堆放的货物,将视为无主处理,市场管理部门将统一进行清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商户自行承担。今后,如遇商户继续在公共场所及门前通道堆物的,管理部门仍有权按无主处理进行清除或给予停止供电服务的权力。望各商户自觉遵守,积极配合,为给市场创建良好的经营环境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