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强制国标迈出坚实一步

行业资讯 2020-06-12

2020年5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的《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下称“三项强标”)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三项强标,是我国首次出台电动汽车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为新能源车的健康发展迈出了坚实一步。

三项强标覆盖了电动汽车和电动客车的部件、系统以及整车多层次安全要求,主要内容与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全面接轨,部分检测指标比国际法规更加严格。

据统计,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量近120万辆,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接近400万辆,随着电动汽车规模的不断增长,电动汽车发生安全事故的数量也越来越多。4月28日,深圳塘尾某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发生车辆起火,现场相邻停放的5辆车受到不同程度损坏;5月8日,一辆正在充电的纯电动MPV起火;5月18日,广州一辆营运纯电动车在停车场停放时起火。

2020年电动汽车百人会发布的《电动汽车安全报告》数据提出,我国汽车每年的燃烧事故率达到万分之3.16,新能源车的燃烧事故率为万分之0.98。其中,充电过程、充满电后静置状态是起火事故的主要构成部分。清华大学电池安全实验室《2019年动力电池安全性研究报告》显示,在2019年的案例中,电动汽车静置与充电起火事故合计占比58%,综合来看远高于行驶中起火事故占比26%。

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理工大学教授孙逢春向记者表示,新能源汽车安全事故大多发生在高剩余电量状态,采用三元锂电池的车型事故率最高。在新能源车起火燃烧事故中,电池电量剩余85%以上的事故占比达到57%,剩余电量100%的占比为14%;充电状态与非充电状态各占50%。

从电动汽车起火事故案例中不难发现,这些故障不仅关系到从车辆本身的安全问题,还与充电桩安全设计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有关。

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司长童光毅指出,电动汽车安全事故是一个系统工程,主要表现在由撞击、电路短路、过充等原因电池自燃引发车辆走火。目前,电池的热失控机理研究和有效防控手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需要企业行业组织政府紧密合作共同面对。电动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应当担负起电池安全整车安全的主体责任,充电设施生产企业运营企业应当担负起充电设施安全的主体责任。

在三项强标出台前,我国电动汽车一直处于缺乏强制性国家安全标准的状态。而针对新能源车暴露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已多次发文,督促企业完善安全制度。

对于充电设施,早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指导意见(73号)明确:各地要建立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体系,完善有关制度和标准,加大对用户私拉电线、违规用电、不规范建设施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充电基础设施设置场所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并加强消防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加强对充电基础设施及其设置场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及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018年9月,工信部发布文件,要求企业建立相关监控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并启动车辆安全预警及重大安全事故相关调查机制。2019年10月,由工信部、国家能源局指导,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和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编制的《电动汽车安全指南(2019版)》发布,为电动汽车安全给予了技术参考意见。

从2016年9月相关标准立项,到2018年起草标准,再到2019年2月征求社会意见,电动汽车的这三项强标经过了细致的编制过程。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随着三项强标的出台,电动汽车安全将从国家推荐性标准,上升至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为电动汽车的安全树立了明确的安全“底线”。电动汽车安全系列标准的发布实施,无疑将进一步推动技术进步,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